2004年的初春,一场新的婚姻,对于邵女士来说,是新生活的开端。她与再婚的丈夫胡某平携手,共同迎接未来的挑战与幸福。然而,命运的齿轮早在2003年便已悄然转动,一场关于房产的复杂约定,如同一张充满未知的契约,不仅为这段婚姻埋下了伏笔,也为日后家庭成员间的信任危机与道德沦丧埋下了引线。三套房产的错综关系与邵女士的“无房”困境在深入这场房产迷局之前,有必要厘清邵女士婚前婚后与胡某平名下的三套房产的来龙去脉: 其一,2003年,在邵女士与胡某平结婚前,胡某平的父母出资为胡某平购得一套房产,并登记在胡某平及其儿子名下。邵女士发现这种操作,明显是在婚前将家庭房产进行处置,令她感到不安。 其二,胡某平婚前还拥有一套学校分配的单室套房。 其三,在邵女士与胡某平2004年结婚后,邵女士发现自己名下竟无任何房产,作为中国人,她内心深感不踏实,强烈渴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成为她积极推动购买集资房的直接动力。即使学校不分房,她也会与胡某平商量购买商品房,以求一份安稳与归属感。集资房的诱惑与隐患:借名购房的信任考验2005年,单位的集资分房政策启动。彼时房源充足,要房者稀少,甚至至今仍有数十套剩余房源用于引进人才,足见当时并无“抢房”之虞,也无“炒房”概念。胡某平的父亲胡某宗,一位在教育界享有盛望,曾任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长的校领导,主动提出将自己靠前的购房名额转让给邵女士夫妇。此举唯一的优点是能优先挑选到更好的楼层和朝向,而非购房机会渺茫。胡某宗同时承诺资助15万元,用于购买这套总价27.9万元(含1万元代建费总计30万元)的集资房。对于邵女士而言,这笔资助并非“雪中送炭”,因为彼时他们有充足的公积金未使用,也尚无债务缠身。胡某平甚至可以将其原先分配的单室套退还学校以抵扣面积。因此,此举性质明确,就是借名买房,邵女士夫妇是实际购房人,各出资一半,共同承担了购房款。彼时,他们沉浸在拥有新房的喜悦中,却未曾预料到,这套房子日后会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的核心,更成为了家庭成员间信任崩塌的导火索。购房协议的约定:诚信履约的基石与校领导的道德失范2006年,在集资房购入后,胡某宗出具了一份书面声明,承诺这套房产购买后即为邵女士夫妇的共同财产,为房产归属权提

供了有力证据。作为大学宣传部长的胡某宗,其身份决定了他更应以身作则,诚信履约,兑现约定,而非带头“耍无赖”。这份白纸黑字的协议,本应是家庭成员间信任的基石,也是对未来共同生活的庄重承诺。然而,后续的事态发展,却令人瞠目结舌,一个受人尊敬的“教授”家庭,竟在利益面前暴露了其道德底线的沦丧。意外的变故:高利贷风波、沉迷游戏与亲情裂痕然而,平静的生活在2007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邵女士的丈夫胡某平与前妻所生的孩子,正值青春叛逆期,沉迷网络游戏,购买高配置电脑、充值游戏点卡、购买虚拟货币及装备,为此挥霍无度。邵女士曾多次提醒胡某平,孩子只是为了玩,学习成绩一直不好,智力不在线,建议其放弃高中,选择3+2大专学习技能。但胡某平夫妇未采纳,认为邵女士不负责任,反而一心满足孩子需求,甚至培养他往动漫设计上发展,结果孩子高一便被劝退。

法院庭审笔录。
孩子高一辍学回家,这一事件对胡某平造成了巨大的打击,他本就脆弱的精神状态濒临崩溃。在情绪失控之下,他不仅借下了高达五六十万元的高利贷,还疯狂刷爆了九张信用卡,用于高消费和带着孩子挥霍。其中,甚至包括为母亲购买一块8万元名表,与儿子入住总统套房的奢侈,以及购买金饰品送给前女友的行为。邵女士因工作性质常年驻外地,对丈夫借债之事毫不知情,


直到债主上门讨债才得知。面对巨额债务,邵女士及丈夫的儿子均表示不会帮其偿还。邵女士的态度坚决而明确:“这些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更非因疾病所致,而是你个人不当高消费所产生的。你有婚前两套房产,可以自行变卖还债。” 最终,胡某平被债主逼迫卖掉了自己婚前的两套房产,以偿还债务。然而,正是这一事件,彻底撕裂了家庭成员间的亲情,引发了深刻的信任危机。
家庭矛盾升级:集资房的归属权争端与“高知”家庭的道德沦丧
胡某平卖房还债的行为,彻底激怒了他的父母。他们开始否认事实,武断地将儿子债务归咎于邵女士,声称邵女士的出现才导致儿子背负债务,甚至变卖房产。因此,他们开始“耍无赖”,拒绝承认邵女士在集资房中的份额,并声称这套房子与邵女士无关。
面对公婆的强硬态度,邵女士愤而将他们告上法庭。她强调,丈夫的债务属于个人行为,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更非因家庭生活所产生。她坚信,自己这套集资房的购买,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父母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当初的承诺,更严重损害了亲人间的信任。尤其令人痛心的是,在庭审中,胡某平的母亲,一位共产党员、高知,为了利益竟然当庭隐瞒事实真相,“胡说八道”,将“耍无赖”发挥到了极致。邵女士不禁感慨:“这社会怎么了?用良心撒谎的民族,悲哀!”这种行为,不是聪明或有能力,而是道德底线的彻底沦丧,是彻头彻尾的卑鄙无耻。岳飞之死的典故,不应在现代法治社会周而复始地上演。
一审胜利:迟来的公正?
针对“转让合同无效”的诉求,一审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邵女士的诉求。法院认定,邵女士在购买集资房时存在出资行为,且胡某平的父母未经邵女士同意,擅自处理房产的行为无效。法院判决,该房产应恢复原状,并等待确认其所有权归属。这一判决,让邵女士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她以为,迟来的公正终于降临。
二审逆转:“权利关系案”与公正的失守
然而,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案情却发生了令人震惊的逆转。据邵女士反映,二审的源源法官与东南大学法学院关系非常好,经常互动。更值得注意的是,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院长与邵女士的公公胡某宗(已故校领导)关系非同一般,周院长后来因故被处理调离岗位。此外,南京中院与东南大学是合作单位,关系匪浅。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得知邵女士的公婆均为东南大学的教授,尤其是胡某宗曾是校领导时,案件审理的走向似乎偏离了应有的轨道,被办成了所谓的“权利关系案”。
针对“违约赔偿”诉求,一、二审法官在审理中,明显受到了之前错误认定的影响,不再深入审理事实部分。他们罔顾事实,声称这套房子是公婆赠予邵女士夫妇的,并以“赠与未过户前可以撤销”为由,试图否定邵女士的出资。邵女士据理力争,指出胡某宗无权赠与他人房产,因为购房前房子属于学校,胡某宗已将自己的购房权转让给邵女士夫妇。邵女士夫妇是购房权利人,也并不否认胡某宗赠送钱款的事实,但强调“赠送钱款去买房”与“直接赠送房产”根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邵女士请求法院解释其“出资购买再算是赠送房产”的法律依据。然而,法官对此避而不谈,拒绝释明,反而质疑邵女士出资的真实性,显然是基于之前的错误认定,拒绝重新审查证据。
关键证据的质疑与拒绝调查:刻意为难与怠惰
在法庭上,胡某平的父亲提交了两张收条,声称该收条证明他们全额支付了房款。然而,这两张收条的日期存在明显错误,与实际付款日期不符。邵女士提交了银行取款记录,显示其取款日期晚于收条日期几天。法官却以日期为由,认定邵女士的取款与购房无关,拒绝承认邵女士的出资。

邵女士请求法院核实收条日期的真实性,并调取银行取款付款记录。然而,法官却以“没必要”为由,断然拒绝了她的请求,并要求邵女士自行提供胡某平父亲的取款记录,这无疑是刻意为难,阻碍了真相的查明,更体现了相关单位机关在查明事实方面的怠惰。
峰回路转:铁证如山,却被视而不见
绝望之际,邵女士与丈夫并未放弃。他们前往胡某平单位的财务科,调取了当年购房款的银行回单。回单上的日期,与邵女士的银行取款日期完全吻合,并与胡某平的父亲出具书面声明的日期一致,声明承诺房产购买后即为邵女士夫妇的共同财产。

这两份铁证,清晰地证明了邵女士的出资事实,以及胡某平父母对购房时房产归属的明确意愿。这些证据足以推翻之前的错误认定,但在二审法院,它们却被拒绝查证、视而不见。
十年等待的破灭:房子归属前妻之子,诚信与公义何在?
最终,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改变原一审判决,连基层法院调查的事实均不认可,判决将这套集资房可以过户至邵女士丈夫的前妻之子名下。这一判决,彻底粉碎了邵女士十年来的等待与付出。她不仅失去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产,更感受到了不公带来的巨大伤害。这不仅仅是对邵女士个人财产权利的侵害,更是对家庭成员之间诚信履约
邵女士对二审判决结果感到无比愤慨。她认为,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明显偏袒,法官利用职权,罔顾事实,制造了一起严重的不公判决。
现在,邵女士希望通过媒体曝光这一事件,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遭遇公之于众。,希望能够重新审理此案,最终拿回属于自己的房产。这不仅仅是一场房产纠纷,更是一个普通公民在面对特权与不公时,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发出的呐喊。邵女士的经历,揭示了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和人情干扰,以及父母子女、亲人之间信任危机的深层问题。它引发了我们对司法公平和程序正义的深思,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教授等社会精英群体在遵守契约精神和法律法规上的示范作用。胡某宗作为曾任校领导的党员干部,其违背承诺、助长家庭矛盾的行为,更应受到严肃的审视。邵女士的故事,等待着一个公正的结局,也期待着司法公信力的重塑,更呼唤着一个不再让“用良心撒谎”成为常态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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